特别说明:
游客清楚并知悉:铁路运输关系到国计民生,铁路运输组织遵循统一调度指挥原则,如因突发事件或相关部门调度、施工、线路事故、车辆故障、线路重线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旅游专列无法开行的,旅游社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专列具体出发时间及停靠点以相关部门命令为准!因铁路系统调图、施工、线路事故、车辆故障、行车计划变更等原因致使旅游专列晚点等游客旅游行程受到影响的,均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取消规则:
因游客原因取消订单的,费用扣除标准如下:
出发日期前61天(含)及以上,收取合同金额的10%;
出发日期前60-46(含),收取合同金额的15%;
出发日期前45-31天(含),收取合同金额的20%;
出发日期前30-21天(含),收取合同金额的30%;
出发日期前20-15天(含),收取合同金额的60%
出发日期前14-8天(含),收取合同金额的80%;
出发日期前7天及以内,收取合同金额的100%。
改签规则:
因游客原因需要改签,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出发日期前61天(含)及以上,可无损改签;
出发日期前60-46(含),收取合同金额的2%;
出发日期前45-31天(含),收取合同金额的5%;
出发日期前30-21天(含),收取合同金额的10%;
出发日期前20-15天(含),收取合同金额的20%
出发日期前14-8天(含),收取合同金额的30%;
出发日期前7天及以内,收取合同金额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