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23-88721881
1、星光澜湄号
取消规则:
行程前30日及以上,收取订单总额10%;
行程前15-29日,收取订单总额的20%
行程前8-14日,收取订单总额的50%
行程前7日以内,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更名规则:
游客可在出发前4个工作日以上更换出游人员,不承担任何损失
针对特殊班次
取消规则:
(1)收取旅游预付款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预付款不予退还;
(2)出发日期前30天支付尾款,如因任何个人原因未能付清尾款,视为自动放弃,预付款不予退还;
(3)出发日期前15-29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50%;
(4)出团日期前1-14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70%;
(5)出发日当天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85%。
更名规则:
游客可在出发3天前更换出游人员,不承担任何损失(如有代订机票等除外)。
2、呼伦贝尔号
取消规则:
行程前31日及以上,无损取消;
行程前21-30日(含),收取订单总额的30%
行程前8-20日(含),收取订单总额的50%
行程前7日以内,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3、丝路梦享号
取消规则:
行程前31日及以上,无损取消;
行程前21-30日(含),收取订单总额的30%
行程前8-20日(含),收取订单总额的50%
行程前7日以内,收取订单总额的100%
4、什邡号
取消规则:
(1)收取旅游预付款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预付款不予退还;
(2)出发日期前30天支付尾款,如因任何个人原因未能付清尾款,视为自动放弃,预付款不予退还;
(3)出发日期前15-29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50%;
(4)出团日期前1-14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70%;
(5)出发日当天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85%。
更名规则:
游客可在出发3天前更换出游人员,不承担任何损失
5、安逸号
新疆
收取旅游预付款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预付款不予退还;
出发日期前30天支付尾款,如因任何个人原因未能付清尾款,视为自动放弃,预付款不予退还;
出发日期前15-29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收取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日期前1-14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收取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日当天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收取旅游费用总额的100%。
更名规则:
游客可在出发3天前更换出游人员,不承担任何损失。
额济纳旗
取消规则:
收取旅游预付款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预付款不予退还;
出发日期前25天支付尾款,如因任何个人原因未能付清尾款,视为自动放弃,预付款不予退还;
出发日期前15-24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收取旅游费用总额的30%;
出发日期前7-14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收取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出发日期前1-7天以内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收取旅游费用总额的80%
出发日当天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收取旅游费用总额的100%。
更名规则:
游客可在出发3天前更换出游人员,不承担任何损失。
6、成都号
取消规则:
(1)收取预付款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预付款不予退还;
(2)出发日期前30天支付余款,如因任何个人原因未能付清余款,视为自动放弃,预付款不予退还;
(3)出发日期前15-29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50%;
(4)出团日期前1-14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70%;
(5)出发日当天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85%。
更名规则:
游客可在出发3天前更换出游人员,不承担任何损失
7、潇湘号
(1)收取预付款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预付款不予退还;
(2)出发日期前30天支付余款,如因任何个人原因未能付清余款,视为自动放弃,预付款不予退还;
(3)出发日期前15-29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60%;
(4)出团日期前1-14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80%;
(5)出发日当天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100%。
更名规则:
游客可在出发5天前更换出游人员,不承担任何损失
8、林都号
取消规则:
(1)收取预付款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扣除15000元/人铺位损失;
(2)出发日期前30天支付余款,如因任何个人原因未能付清余款,视为自动放弃,扣除15000元/人铺位损失;
(3)出发日期前4-7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15000元/人铺位损失后合同金额的60%;
(4)出团日期前1-14天(含)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15000元/人铺位损失后合同金额的80%;
(5)出发日当天如因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15000元/人铺位损失后合同金额的100%。
9、新东方快车金银车体及其他列车
每个班次都不同
以上取消退改政策仅供参考,具体以您预订的航次取消政策为准,详情请随时咨询我们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