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赠送登离列车专车接送站/机,无缝接驳
★ 赠送成都欢迎晚宴——川味蜀风型餐厅
★ 赠送登离车地携程五钻侯乘酒店
★ 成都发车盛演活动、主题车站特别侯乘区(以铁路命令为准)
★ 列车上演绎及互动社交活动
★ 列车客房酒店式下榻服务:配置高品质起居用品及房间饮品、小食
★ 旅行地风情接站、喀什特别民族欢迎晚宴
★ 景区直通车专享,部分有条件景区优先通道
参考行程
旅游费用包含/费用不含
费用包含
1【交通】:成都号熊猫专列席位+旅行目的地专用空调旅游车辆;
2【餐饮】:全程享用12次早餐,26次正餐;
·成都号列车上:早餐标准为50元/人,正餐标准为120元/人;
·旅游当地:早餐为酒店含早,正餐综合标准为100元/人(其中城市或景区团餐餐标为80元/人,特色餐餐标为120-150元/人);
说明:①兰州上下成都号的贵宾,部分列车餐食不含。②全程餐食为团体用餐安排,不吃不退,敬请谅解!
3【住宿】:5晚成都号熊猫专列住宿+7晚旅游目的地双人间;
4【门票】:含行程内景区门票及景区交通车;
说明:门票及景区交通车已按团队价核算,不再执行任何优惠,且不用不退,敬请理解!
5【导游和服务人员】:旅游当地持证导游员;全程陪同服务人员;成都号配列车管家和随车保健医护人员(具有医师、护士资格,且临床经验丰富的健康使者);
6【儿童接待标准】:12岁以内儿童不含列车铺位、酒店床位及酒店早餐;含列车餐、门票景交、大巴车费、餐费、司导服务费等。
费用不含
1、【费用包含】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需自理;
2、本次旅行选择在成都、兰州上下成都号的贵宾,从其他地区往返成都号停靠站的交通费用请自理;
3、费用不含游客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退改规则
旅游者清楚并知悉:铁路运输关系到国计民生,铁路运输组织遵循统一调度指挥原则,如因突发事件或相关部门调度、施工、线路事故、车辆故障、线路重线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旅游专列提前或延期的本社提前7天通知,如致使旅游专列无法开行的,本社提前5天通知,旅游社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专列具体出发时间及停靠点以相关部门命令为准!因铁路系统调图、施工、线路事故、车辆故障、行车计划变更等原因致使旅游专列晚点等旅游者旅游行程受到影响的,均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由于旅游专列为包车性质,旅行社需提前支付铁路部门履约保证金、酒店定金等费用,因此关于本专列旅游线路游客报名后取消规则如下:
(1)出发日期前30天(含)以上,如因旅游者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15000元/人;
(2)出发日期前15-29天(含)如因旅游者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50%;
(3)出团日期前1-14天(含)如因旅游者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70%;
(4)出发日当天及行程中如因旅游者个人原因取消出行,收取合同金额的100%。
更名规则:
旅游者可在出发3天前更换出游人员,不承担任何损失(如有代订机票等除外)。
注意事项
1、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胰腺炎、冠心病、癌症等疾病或已经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的游客不建议参团,如坚持报名,请确保出行前咨询医生适宜此次长途出行由家属全程陪同。为了确保您的安全与旅行体验,敬请旅游者务必详细了解本旅行计划所示目的地的地理及气候情况,结合本次行程特点,在报名出行前确认自身健康状况完全适宜参加。老年旅游者和特殊体质旅游者应特别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完全适合本旅行,确认知晓已示旅行目的地环境特点,且无医嘱建议不宜参与的疾病,充分关注自身安全,并自愿对个人游览行为及产生的结果负责。
说明:游客隐瞒病情产生的相应后果自负,对于病情严重者我社有权于行程进行中劝退或终止合同。2、关于境外游客参团的提示:港澳台游客行程无差异,其他海外游客(所有持外籍护照者)无法游览罗布人村寨,将免费替换为博斯腾湖。
3、关于旅游专列“行程可能调整”的补充约定:
本次旅游活动采用铁路旅游专列方式出行,其开行时刻、停靠站点、运行路线及车厢编组等均须严格遵照铁路部门的统一调度命令执行。鉴于铁路运输安全要求及运行图可能因施工、抢险、运输组织等原因发生临时调整,在双方签订旅游合同并附载行程时,我方已尽到合理说明义务,现特就该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行程调整风险明确约定如下,请您审慎阅读并确认理解:(1)行程变更的可能与原因:因铁路部门调度命令、列车运行图调整、线路临时封锁、设备故障、恶劣天气、安全管制或其他铁路运营方原因,本旅游专列的发车/到达时间、经停站点、行程顺序、车厢安排等可能在出发前或行程中进行调整,该等调整非因旅行社过错导致,属于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事件。
(2)旅行社的合理调整权:如出现上述情形,旅行社有权在保障旅游服务品质和游客安全的前提下,对行程方案进行合理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出发或返回时间、调整景点游览顺序、更换同等级别交通或住宿等)。该调整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旅行社亦不就此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应当尽到审慎、合理的安排义务,避免游客权益受到不必要的减损。
(3)书面通知义务:行程确定发生调整时,旅行社将及时通过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纸质通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可查证的电子书面形式)向您发送行程变更通知。该通知送达您在合同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时即视为您已收悉。请您在收到通知后予以配合,按照调整后的行程继续履行合同。
(4)费用处理:如因行程合理调整导致合同费用增加或减少,双方将按照旅游合同中“行程变更”条款的约定,实行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5)声明与确认:本约定系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签署主合同,即表明您已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因铁路部门命令变更可能带来的行程调整安排,同意承担相应的配合义务,并豁免旅行社在合理调整范围内的违约责任。
4、“持证医护随行”是指具有医师、护士资格,且临床经验丰富的健康使者在列车上随游客同行。